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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預算 TIAN TONG YUAN在工程建設中,固定總價合同和固定單價合同是最常見的兩種合同模式。雖然都是“固定價”合同,但“總價”和“單價”一字之差,卻有著截然不同的運作方式。
固定總價合同是目前工程項目上使用較為廣泛的合同模式。工程量與全部工作的總價款,協(xié)商約定后,“固定”在合同中。除非一些特殊情況,不得不做出調(diào)整外,合同實行過程中,一律不調(diào)節(jié)。這種合同,將勞動量和價錢的風險轉移給了承包單位。
固定總價合同對規(guī)模較小的工程或者總體任務相對明晰的工程比較友好。這對工程價格的計算會更加靈活,不必嚴格的對每一項進行核實計算,給造價一個有力的管理空間。
固定總價合同在執(zhí)行過程中,需要產(chǎn)生變更時,可以單價做為定價參考,將每次變更的價格計入合同總價,結算價=所有變更、簽證價格+合同總價。
固定單價合同,適合于無法準確計算工程量,采取招標的方式,直接拿捏住“價格”,按照要求和約定,將合同單價定死,除了特殊情況外,不會因為其他常見因素而做出更改。最終工程量按實際情況結算。這種合同在一定范圍內(nèi),施工方承擔了不確定的風險。
固定單價合同有利于建設單位在核實設計和工程量時,方法更加靈活,對造價的控制更加直接,能夠與施工合同管理相輔相成,共同推進項目工程的進行。
固定單價合同中,總價僅是中間支付的依據(jù)之一。在合同執(zhí)行過程中,產(chǎn)生變更時,單價做為定價參考,每次變更的價格計入合同總價,結算價=工程實際發(fā)生量×單價+其它未計入工程量的簽證費用。如果沒有設計變更,結算=預算(中標價)。